关于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星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850

各位老师:


     2019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个人需要报送的材料要求:

1. 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5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一式5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高级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1份(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55185732@qq.com 。

2. 一览表和登记表中“特殊情况”一栏需注明连续申报、多次申报及上一次申报年份、转评、破格、公共课老师等情况。

3. 每套材料请用档案袋封装,并分别贴上“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登记表中,正高限填成果7项,副高限填成果5项。破格申报者需在达到正常申报成果要求基础上,另外再提供2项符合要求的成果。连续申报者,需在主送材料中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新成果,该新成果为上一次申报递交成果之外新增的成果。

4. 列入登记表的学术成果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佐证材料,未列入登记表的学术成果请勿提供。

5. 每位申报者递交的评议材料中,除专著、教材可提供原件外,其他应为学校人事处审核原件后盖章的复印件,并标注主送及报送序号。

6. 报送材料复印件中,如代表性论著为学术论文,需复印本人承担部分及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并在目录上标注论文标题。

7. 提交成果为学术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应提供原件。如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者,还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

8. 申报材料中若有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须附该申报材料的中文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上标注主送及报送论文编号。

9. 由于材料送审经过的环节较多,在材料返回过程中,有遗失的可能性,请务必自留备份。

注: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


二、请仔细阅读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填表说明,其中注意事项:

1.第5页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著作一览表”填写顺序: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的主送和报送论著;其他按专著、论文、教材、译著等分类填写,并按发表时间倒序排列。

2.第6页申报者签字,部门签字盖章。

3.  第 7-12页 “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等成果评价”第一篇(项)至第三篇(项)填写顺序须与“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主送材料前三项保持一致。

4. 第13-15页需填写页眉中的“学校”、“申报对象姓名”、“拟聘职务”,“编码”无需填写。

5.正反面打印,其中签名需手写。


三、时间节点:

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的个人材料于20191016日前上交人事处,逾期不受理。


(空白)高校职称评审汇总表.xls

封面登记表.doc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doc

09-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