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6-30浏览次数:343

各位老师:


2014年度教师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申报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务的教师即日起可到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讲师职务个人需要报送的材料:(研究生期间的论文也可,但必须有刊号和公开发表)

1、论文等科研成果一篇(项)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材料须是应聘对象本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应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报送的论文和教材应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并须具有国内外统一书号、统一刊号。项目成果必须已经完成,并通过下达任务的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验收。 报送材料若是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教材和科研成果,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如章节、字数等),并出具有效证明;应聘对象不是第一完成人,应由第一完成人或有关出版单位出具介绍本人所起作用的证明。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二份(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

5、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

6、申报讲师和助理研究员职务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须有四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原件和复印件)。

8、《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其中一张粘贴在材料袋上,两张放在材料袋内)。(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二)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个人需要报送的材料:

1、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六套(一套原件,五套复印件)

2、《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五份。

3、《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六份(其中五张粘贴在五套学术、技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一张粘贴在原件材料袋上)。(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二份(原件)。(无需放材料袋内)


二、时间节点:

(一)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个人材料于2014年9月17日前上交人事处。

(二)申报讲师职务个人材料于2014年10月10日前上交人事处。